1.GRS生產管理手冊及程序。
a.如有外發加工單位,各單位應根據自身職能準備生產管理手冊;
b.提交組織結構;
c.任命主要負責人;
d.制定各部門的管理程序。
2.GRS原材料供應商評估記錄。
GRS原材料供應商資格證書(有效期內)/瓶片供應商營業執照,并簽署GRS聲明文件。
3.GRS原材料采購文件匯總。
a.包括相關采購發票;
b.運輸單據;
c.GRS原材料交易證書;
d.GRS采購原材料統計表:采購-使用-庫存。
4.GRS原材料驗收檢查記錄。
檢查并記錄外包裝、標簽、數量、標識等信息。
5.GRS生產風險點評估及控制措施。
隔離和標識各工序、存儲等環節(如易污染、易混批等)。
6.GRS生產追溯記錄。
工藝、進料、生產、質量控制、成品等記錄。(各環節或部門之間的交接記錄)
7.1.GRS清潔記錄清潔并記錄倉庫、生產和運輸工具。
8.GRS銷售記錄訂單、送貨單、發票等。
9.GRS成品標簽(標簽)
GRS信息(比例、認證機構和代碼)C評估GRS信息(比例、認證機構和代碼)。
10.GRS總量平衡統計。
成品統計:成品-原材料(GRS,非GRS)-庫存-銷售-損失。
11.GRS產品交易證書(TC)S要求生產的GRS成品必須申請有效的交易證書。